没有合同根本不算合法员工,离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乱扣,拖欠工资根本就是不对的,投诉他
公司这样做是违反劳动法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另外,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当时面试后的入职表可以是证据,同事的证言也可。
可以
当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