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属于原告方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属于被告方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缺席判决。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
可以缺席审理,但保险公司肯定是会尽量减少自己的责任,可能在庭上主张一些免责条款里的内容,如果你不进行答辩,有可能会让你承担部分责任。
您好,建议积极应诉。如果不去,建议写个书面材料,告知您个人的想法和观点,至少让法官知道您的意见。
如果是全责反而事情好办点,因为保险公司的赔付比率完全是按照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进行的。例如,全责,那么保险公司会全部进行赔付,但是主要责任的话,保险公司只赔付70%,如果你这次的总体损失是1万元,那么保险公司只赔7000,剩下的3000就要自己掏腰包,所以说有时候责任划分的时候不要意气用事,特别是没有人员伤亡的时候!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