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是什么级别? “农民工”做怎样的解释才合理?才是他真正的含义? 在我们今天的城市,今天的工厂,一个需要很多产业工人的地方涌进来大量的农民充实了城市产业工人的队伍。他们顶替了城市建设迅猛发展的空缺——缺少一线职工,但是这些由农民变成了城市产业工人的农民去不掉这个社会对他们的歧视性待遇,他们通通被称为——农民工。 这是一个概念十分明确的称谓,但很不好解释;农民——工人。连起来解释,应该是农民工人,也就是说,这些被称为农民工的现代城市产业工人无论你在城市当多久的产业工人,你的骨子里永远是农民。你可以长期做城市产业工人的一切工作,但你就是不是产业工人中的一员。为什么这么划分? 因为他们被称为农民工,所以他们的工资待遇都是以最低和最少为标准。最熟悉,最有力的训斥语言就是,你嫌这样的待遇不好,可以走人,想干,想填你走产生空缺的农民工大有人在。于是农民工被拖欠工资,讨要自己血汗钱被打得遍体鳞伤的农民工都只有自认倒霉,谁叫你是农民工。 我们以前的经历也有相同之处;五几年的临时工制度让很多工人在同样的劳动环境,同样的体力付出,但是收入就是不及正式工,待遇也不及正式工。那个时候的合同工比临时工稍好点,也就是在有机会转正的时候,有一定的优先权。跟着后面为了解决知识青年大量回城需要工作岗位的压力,又提出了大集体,小集体的工人群体区别。你想这个工作,给你解决了,但是待遇,工资都给正式工人有区别,就是你们大集体和小集体也有区别。等等细化工人等级的制度层出不穷,工人阶级被分解成了几个等级。任何一个工人只有感激,没有怨言,能有碗饭吃,就是那个时期工人的目的。身份的歧视没有比饿肚子重要,人们选择不要尊严要饭碗。 今天,这种现象落在了农民进入城市当工人的身上,他们全部被时代烙上最卑贱,最低等的标记——农民工。 真正的事实是,这些农民进入城市就应该是这个社会对他有一个统一的称谓——产业工人。为什么不给予他们产业工人这个名号?是因为产业工人有具体的相应福利待遇以及工资工种的详细规定。而用农民工来替代就可以为工厂的主人节约大量的正常开支,从而使工厂主的利益最大化。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治方法伤害了多少由农民当工人的正当权益,有谁去认真思考过? 一个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实际上就是体现在农民人数的减少和城市人口的增多。城市人口增多的最大群体就是进入城市的农民,他们放弃了自己的家乡,放弃了家乡的土地,进了城市,当了工人,但中国任何一个城市都给予了这些由农民变成工人的阶级兄弟一个歧视性的称谓——农民工。目的一个,让他们干最脏、最苦、最累的工作。给他们的报酬,是最少、最低,甚至不给。实际上我们就知道了为什么那么多农民工做工应得的权益一直得不到保障的原因就在于此;我们的社会一直在产业工人这个概念里,加进了太多的歧视性方法。使工人做工的利益受到最大的剥夺。 任何一个国家工人就是工人,农民就是农民。他们的定义就是根据他们的工作对象而定义,而不是他们来自什么地方! 我们的国家是社会主义,我们社会创造的物质财富越来越多,为什么就不能取消这些对工人(农民工)的不合理称谓,从而在工人的劳动保障、福利待遇上就一视同仁,也不会再有农民工的种种不幸发生
民工是工人中的特殊分类,一方面民工是工作,另一方面,民工多是从农村到城市的务工人员,多数是临时性,短期工作
有区别 工人属于无产阶级,而民工是来自农村的工人,他们有土地,他们属于有产阶级。 但是从实质上来说,他们是一样性质的,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没有钱,生活不富裕,受压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