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艺术类高考统考不过是否可以考单招

是不是有些学校不需要,
2024-12-04 17: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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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的通知》,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按《2008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苏教考招〔2007〕42号)执行。
具体情况可查询《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http://www.jseea.cn/Contents/Channel_9/2008/0104/4634/content_4634.htm

2008年我省对音乐类和美术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其他艺术专业由有关招生高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关于校考:

1.省内高校的校考

省内有关高校招收的非省统考专业,其专业考试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

南京艺术学院的绘画(不含书法)、艺术设计、雕塑、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教育(音乐教育)和公共事业管理(音乐艺术管理)等12个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拟报考考生须参加省统考,其他专业仍由该院组织校考。

2.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

(1)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名单见附1)的专业考试由院校组织校考,同时告知考生可不需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并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办理。

(2)除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外的其他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不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本科,下同)专业如与我省统考专业相同,建议使用我省的省统考成绩。如使用我省的省统考成绩,必须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并在本校的招生简章中说明。如招生高校确需校考,须在2008年1月20日前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根据教育部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通知》(教高〔1998〕8号)精神,凡有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绘画专业(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专业(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在我省招生的高校,除校考外,同时要向考生说明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的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合格线将在发布考生的省统考成绩前划定并公布)方能按招生高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不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不受省统考合格线的限制。

(3)除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有特殊情况确需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须在2008年1月10日前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我省设点校考。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立考点及考试管理等工作,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2008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在江苏省设点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苏教考招[2007]49号)规定执行,设点专业校考的时间和地点由有关招生高校与设点单位商定,并以《招生简章》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4)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如与我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必须使用我省的省统考成绩录取。如招收我省省统考未涉及的其他专业,需要校考的,必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对我省考生进行专业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处理。

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原则上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省统考未涉及专业的专业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