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情况下,销售货物必须保证票、货、款一致,也就是说货物由甲单位销出,发票也必须由甲开具,货款也必须转入甲的账户,否则,税务部门可认定为代开发票或虚开发票,然后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2、收款和开票一致是为了防止货物的丢失,也是为了后期的付款作为凭证,所以双方的单位名称必须一致,这样才能确保货物的准确位置,单位名称使用碳素笔书写,并且不能划改,如果出现不一致,只能重新开具一致的单据。
3、现金或对私转账应该没问题,对公的话个人还是建议你要求对方提供标准的发票,不要无缘无故给自己增加隐患。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让收款单位重新开发票。
开出的发票最好与付款人相同,如果不同应让对方说明,并且签订三方协议,或者加强这方面的沟通工作,事先准确知道对方的单位全称。
如果事前是跟付款方签的合同,事后一定要跟开票方补签合同才行,否则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可能就会给其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收款方和开发票方不是同一公司的情况,在转帐支票的正面盖你公司的银行预留印件,即财务章加法人章,致于背面。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对开具发票的规定:
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让收款单位重新开发票。
开出的发票最好与付款人相同,如果不同应让对方说明,并且签订三方协议,或者加强这方面的沟通工作,事先准确知道对方的单位全称。
如果事前是跟付款方签的合同,事后一定要跟开票方补签合同才行,否则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可能就会给其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收款方和开发票方不是同一公司的情况,在转帐支票的正面盖你公司的银行预留印件,即财务章加法人章,致于背面。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对开具发票的规定:
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收款和开票一致是为了防止货物的丢失,也是为了后期的付款作为凭证,所以双方的单位名称必须一致,这样才能确保货物的准确位置,单位名称使用碳素笔书写,并且不能划改,如果出现不一致,只能重新开具一致的单据。
通常情况下,销售货物必须保证票、货、款一致,也就是说货物由甲单位销出,发票也必须由甲开具,货款也必须转入甲的账户,否则,税务部门可认定为代开发票或虚开发票,然后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补充:最好能够让收款单位给你重新开发票,或者补充一个付款委托书,同意将货款支付给第三方,这只能是一个补救措施,增值税专用发票绝对不能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