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与特别行政区的区别

2024-11-28 01: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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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行政区域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门设立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殊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但又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 特别行政区与经济特区有着本质区别.经济特区是在我国一定的区域内,根据经济发展条件划出一定范围,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以达到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的目的.因此,经济特区不属于行政区域划分,是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而采取的一项措施.我国现有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等经济特区.

回答(2):

  特别行政区是指根据宪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
  中国经济特区是在国内划定一定范围,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较国内其它地区更加开放和灵活的特殊政策的特定地区。
  说的通俗点,特别行政区就是政治管辖权的划分;经济特区是根据经济发展特点划定区域,这种区域不局限于各级政府行政管辖区。比如珠三角经济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