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我们一起还房贷,请问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2024-11-08 11: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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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是属于房产登记一方的财产,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贷款是属于债务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扩展资料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回答(2):

看房产证有谁的名字,有双方的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若只有一方名字,看婚前双方以什么目的买房?能证明以婚后共同居住购房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只是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另一方不知道或知道但不是或不能证明以婚后共同居住为目的购房,那么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3):

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房产证是一方的名字,婚后一起还房贷,产权还是属于房产证一方,所还的贷款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如果两人分开的话,房子属于有房产证一方,但得支付对方所付一半的房贷
中央台为您服务有一期节目说的

回答(4):

要看你们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们两人的名字,就是共同财产,否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回答(5):

房子上有几个人的名字,如果没有公证,结婚超过7年也算是共同财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