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内公司裁员的问题

2025-03-22 17: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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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裁员当然是法律所允许的
2、裁员于劳动合同当然是违反行为
3、公司应当给予被裁员工经济补偿,包括:按已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如果不能提前一个月通知,那么还应该有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回答(2):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根据以上条款,你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是应当给予补偿。

回答(3):

企业可以以这些理由裁员的,不过你的劳工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公司是要赔偿的,具体的数额可以参考一下
HP、IBM等跨国公司,其裁员的赔偿方案往往都是“N+6”、“N+7”
联想“N+3” 百度N+1
N为员工在该企业的工作年头
数字代表月数

回答(4):

裁员不违反劳动法,如果一次性大批量的裁员应该向申请劳动局申请行政审批.被裁员的员工可以获得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回答(5):

N+1就是合法的赔偿,但是要注意啊一次性裁20人以上没有到劳动局备案就是违法,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