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工伤问题,律师、劳动部门人员请进。急急急急

2024-11-18 11: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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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属于雇佣关系中造成人员伤害的,雇主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不影响赔偿责任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回答(2):

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既可以申请工伤鉴定,构成级别的享受工伤待遇
综上所述,可以起诉

回答(3):

不属于工伤,如果是被人雇用发工资的话,可起诉雇主。

回答(4):

未签订协议的话,可以通过发工资、出勤记录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是劳动关系的话,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依法可以通过人身损害赔偿得到相应的赔偿。
律师能不能帮您做这个,可以把详细的情况和律师说清楚,看律师如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