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右转与直行电动车相撞,应该怎么赔

2024-12-02 15: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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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是电动自行车,机动车全责,电瓶车不需要赔偿。如果是电动摩托车,摩托车全责。但是具体的责任认定需要等待交管部门作出最终的认定。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车的判断,以时速20公里、50公里为界限。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1项“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3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3条第2款“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前车转弯、行经交叉路口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7条“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

回答(2):

机动车右转与直行电动车相撞,等待交警进行责任认定,然后进行赔偿划分。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向左转弯,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3、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依次停车等候;
4、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回答(3):

机动车右转弯,无论是与直行的电动车相撞,还是与直行的汽车相撞,转弯的车都应该负全部责任,因为转弯让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