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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宣传普及不到位
很多生产者、消费者并不知道新法中的规定,尤其是新增加的几十条新条文,通过执法检查可以进一步普及和宣传新《食品安全法》。
二是监督体制没有完全理顺
执法队伍、执法力量没有完全到位,很多地方尚未建立起新法所要求的监管力量。
三是执法力量薄弱
在基层仍然出现一些环节上无人监管的情况,新《食品安全法》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四是实施细则没有出台
新《食品安全法》原则上确定了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的标准、预警机制、防控措施、依法处理、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环节,要实行起来还要有具体的细则来落实。以豆芽菜为例,豆是农业部门管,豆芽菜是工业环节的生产品,这个产品是粮还是菜是最典型的问题。管理当中还有很多细节要通过具体的法律执行细则把它变成可以操作的管理制度。
五是基层难题还没有解决
新《食品安全法》在制定时期就留有接口,要求地方制定食品管理方面的法规,现在大部分地方还没有制定出台相关法规。对农贸市场、食品一条街,农民自产、自用剩余的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法律并没有给予明确的准入规定,一旦流通起来会造成很大问题,所以要制定一些地方性的具体法规。这些问题都作为这次执法检查的内容,连同标准、制度、体制、责任追究一同进行执法检查,督促各地、各方面认真贯彻执行新《食品安全法》,推动我国食品安全状况上一个新台阶,改变目前我们在食品安全方面被动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