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国人民大学为参照:一、关于转党组织关系
1、
1因我校党组织的管理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不具备全国范围内互转的权限,故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及外省市转入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明“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2、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的京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可写为“中国人民大学党委组织部”。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由各学院在新生入学时接收。报到前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予接收。
4、由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具有有效期的限制,因此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时,请注意所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有效期的天数和开信的日期,必须保证在新生报到时(9月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仍在有效的时期内。
5、未签署协议书的研究生须转党组织关系;签署协议书的研究生按协议书中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转团组织关系
1、团员请携带本人团员证,团员证遗失的同学请在原单位补办。
2、所在团组织开具关系转出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明“共青团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
3、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统一由各学院在新生入学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接收。转入手续由各学院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