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与房东之间没有约定水管的维修是由你承担,而且你也没有过错,确因水管老化致使楼下损失,那么你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由房东来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你有过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所谓过错,就本案是指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水管已经老化有破裂的危险,却没有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的状态。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丢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你与房东之间明确约定了水管的维修由你承担,你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如果承租人是正常使用造成的,是房东承担责任;如果非常使用或不当行为所造成,由承租人承担责任。
如你所述,如需划分责任,需要确认楼下漏水造成的原因,需要找专门鉴定机构确认,出具权威文件,届时才能得到法庭认可。通观你所述,你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租户在客厅晾晒衣服,否则责任只能作为房东的你承担。
这个主要责任肯定是租户的,但是作为房主也要承担次要责任。
【1】造成这个事情的原因,主要是租户的过失造成的。住户是这个事情的主要责任主体。
【2】作为业主来说,作为房子的拥有者还是要承担一定的次要责任。 阳台的防水我们是没有做,这个对方不追究也好,追究起来也不是大事情,但是这个事情会成为租户向我们承担责任的一个条款。
作为楼下的业主去寻找责任主体,还是来找楼上业主来处理问题,租户只是跟楼上业主签了合同,楼上业主才是房子的拥有者。
我们继续处理就行了,作为这个事情是需要协商的,不是说现在就能确定的下一个明确的承担责任的比例方式。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