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2024-11-04 13: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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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编制性质是什么?

关于参公人员身份,《公务员法》提及,事业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授权行使管理国家职能的依必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比如:“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是指 具备法律赋予的职能、省财政全额拨款、经中组部、人事部审核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省直事业单位,就是本次招考的备注括号了的。它是事业单位,考上也不是 公务员。

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常见问题

一、判定公务员身份的依据和条件是什么?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具有行政编制、有国家财政供养、行使管理国家职能,三者缺一不可。因此,毫无疑问,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具有行政编制的,不是公务员。

二、参公身份与公务员和普通事业单位人员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与公务员的主要区别:不是行政编制不是公务员,到了退休后按事业退休人员处理。

与普通事业编制人员的主要区别:可以参加公务员交流、有非领导职务、和公务员一样仅扣两金。

可见,参公身份是介于行政编制和普通事业编制之间的一种特殊事业编制身份。事业编制待遇国家怎么规定的?

三、通过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省市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统一考试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一定是公务员吗?

不是。这两种考试兼招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前者称之为公务员,后者称之为机关工作人员。

国考招的事业编制有:国务院各监管委员会、专利局、统计系统各城调大队、海事局系统、各所、各监管站、各协会等社团组织,在国考上现在做的比较规范,大家 在近年的国考职位表上都可以清楚的看到职位性质的分类,“中央部委”、“党的机构”、“各垂直系统”这些都是公务员,“社会团体”(各协会)、“国务院系 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监管委员会)、“其他单位”(海事系统及机关辅助职位)都是事业单位事业编制。

同样,在省级招考中,各中心、站、协会、省垂管基层分局、大队等都是事业单位,不同是有些是参公事业,有些是普通事业。

可见,参加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统一招考进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不一定都是公务员。

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可以转为公务员吗?

参公事业编或普通事业编的朋友迫切希望自己通过“过渡”等方式直接进入公务员队伍(行政编制)。普通事业编或参照事业编成为行政编制的渠道只有两种,一种 是参加公开的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招考且进入的单位是党务、行政或司法机关等真正具有行政编的单位;另一种是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遵照事业单位人员 调任公务员的正常程序,即提拨至副处以上岗位(还有一种不太正规的,地级市或县里提拔至区局副局以上、市局副“处”以上、乡镇副职以上等副科以上领导岗 位)。

回答(2):

“参公管理”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以外的管理人员称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如团委、科协、妇联等人民(群众)团体,因其使用行政编制,但无具体行政职能,因此称作参公群团机关工作人员;还有一类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此类单位多是党政机关的下属二级单位,比如档案局、史志办、渔政监察大队、城管执法局、劳动监察大队、文化市场执法大队、金融办、旅游局、关工委、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社保局、供销社等等,虽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但是此部分工作人员一般没有行政编制而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和公务员没有区别。目前来看,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凡进必考”政策的实行,参公管理和公务员几乎没有实质区别,但是具体到各省市有不同的政策。如有的省份允许参公人员和公务员相互交流,有些省份则暂时不允许逆向交流,还有部分省份是有条件交流,比如符合学历、年龄、进入渠道等多种条件下可以直接交流到有编制空缺的党政机关。目前《公务员转任规定》正处于调研阶段,还未成形,暂时还没有统一的关于公务员转任(含参公人员转任)的统一具体规定,但是此项规定出台已是大势所趋。

回答(3):

参公,即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参公是我国政府各单位政工干部和工作人员比较口语化的一种表述,全称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是指对政府委托或授权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单位和不属公务员系列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参公单位人员要具体分析,通过中央、省两级公务员(参公)考试正常考录的工作人员,严格意义上讲不是公务员,但在录用、晋升、考核、离退等方面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回答(4):

亲亲:你也是报公务员了吧,我也是前天才报,也和你一样查了查,它就是和省垂直系统进行区别就理解了。
基本上报考的公务员都是“省垂直系统”:是指人、财、物归省里主管部门管,但工作单位可能在省、市、县三级的单位,比如本次招考的工商、地税、统计、监狱等6大类,都是行政机关,考上就是公务员。
然而 “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是指具备法律赋予的职能、省财政全额拨款、经中组部、人事部审核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省直事业单位,就是本次招考的备注括号了的。它是事业单位,考上也不是公务员。今后能否过渡,目前不好说,但肯定比一般事业单位好。所以先优先选择那些不带括号的,我就是这样报名的。
忍不住来说说,
祝你和我都成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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