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属哪类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会划为企业吗?

2024-11-01 13: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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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县级公路管理机构性质是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的性质属于受委托执法的全民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一是先将现有的事业单位性质确定下来共分三类:行政执法类、公益服务类、经营类事业单位。

二是根据分类情况,制定不同的改革方案:

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去向:一是成立行政单位,二是划归到某行政单位成为其内设科室;公益类还是成为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经营类事业单位全部转企成立公司。

三是查看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能(没有修路业务的前提下),多数职能为公益服务类,少数职能为行政执法类,所以有可能将行政执法类职能划转出去,成立一个真正的公益性单位。

扩展资料:

一、主要思路

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机制体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先行试点、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二、公益分类

被留下的“中坚”,也进行了细分。

据了解,此次改革部署又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划分为两类。

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这样分类也可以看作是按照公益属性的纯粹程度来划分的。”汪玉凯说,纯公益类的事业单位,是由政府出资保障的,不再允许其存在经营性活动。

“比如乡镇诊所、社区医院等就属于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以前经常说的教育产业化,这个概念模糊不清,现在可以肯定地说义务教育是不可以产业化的,长期不治的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费’应被叫停”。

汪玉凯指出,高校、职业教育、综合医院等,应该属于准公益类的事业单位,允许其部分市场配置资源,但不允许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回答(2):

县级公路管理机构性质是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的性质属于受委托执法的全民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一是先将现有的事业单位性质确定下来共分三类:行政执法类、公益服务类、经营类事业单位。

二是根据分类情况,制定不同的改革方案:

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去向:一是成立行政单位,二是划归到某行政单位成为其内设科室;公益类还是成为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经营类事业单位全部转企成立公司。

三是查看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能(没有修路业务的前提下),多数职能为公益服务类,少数职能为行政执法类,所以有可能将行政执法类职能划转出去,成立一个真正的公益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