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十七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2024-11-07 12: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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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说这么大的孩子,父母基本上已经没有需要抚养的义务了,但是毕竟现在的孩子还需要上学,还是需要父母来认真抚养了。

回答(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因此,符合以上规定,子女17周岁的,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