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
一、热爱学生,循循善诱 1、对幼儿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全身心地关爱每一个幼儿,熟悉每位孩子的发展状况,了解、关心每位孩子的成长。 3、面对有害于学习、健康、安全的各种情况,应为保护孩子而作出相应的努力。 4、不论种族、民族、性别、家庭出身,要对班内孩子一视同仁,不偏爱,不歧视。 5、要善于激发孩子参与各种活动的积极性。 6、要对困难儿童、问题儿童、特殊儿童采取针对性教育,求得每位孩子的发展。
二、尊重家长,互相配合 1、加强与家长的联系,调动家长在培养孩子全面发展上的积极性。 2、对家长要以诚相待,以礼相见,互敬互重。 3、尊重家长,虚心倾听家长意见,不挫伤家长的感情,不训斥家长。 4、帮助家长确立正确的教育观,正确教育孩子。 5、不以任何理由向家长索要财物,以教谋私。
三、严谨治学,勇于探索 1、刻苦钻研业务,努力精通专业。 2、认真施教,掌握教育规律。 3、严谨求实,以知求善,掌握精深广博知识。 4、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努力探索科学真理。 5、不断研究教学艺术,反思教育实践。 6、自觉投身学校教育改革,开展创造性的教学活动。
四、团结协作,和睦相处 1、对身边的同事要热情招呼,调动每一位员工对自己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2、虚心学习先进,正确看待同事的成绩。 3、尊重同事,虚心倾听同事的想法,不挫伤同事的感情、不训斥他人,善于宽容同事。 4、遇到困难用协商的语气和人沟通,别人有难主动帮助。 5、正确地对待和开展竞争,要尊重老教师,帮助青年教师进步。
1、热爱幼儿,尊重幼儿。
2、为人师表,堪为人师。
3、尊重家长,廉洁从教。
4、团结协作,豁达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