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做孤儿院义工||(广州)

2024-11-19 11:20:1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直接一个电话,什么都清楚了.

广州民政厅社会福利处
院长: 黄献清
联系人: 张元醒,肖荣昌
区号: 020
电话: 83197555, 83334337
传真: 83307081, 83354041
地址: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
邮编: 510030

广州市社会福利院
联系人: 郑孟传, 钟姨庄
区号: 020
电话: 87746119
传真: 87708841, 87746134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龙眼洞
邮编: 510520

市儿童福利院康教科(领养咨询)
联系,电话:87031358。

回答(2):

向当地共青团申请

如果你是学生 可以问下学校里面的学生会!

学校每年都有名额的!

回答(3):

孤儿院探访注意事项:

参加活动的朋友,应以平常的心态来对待孤儿们、奉献我们真诚的爱心。
1、活动中,不要在孩子的面前提及其身体缺陷、残疾、身世等敏感话题,若是出于关心和帮忙,可以在活动结束后询问召集人或福利院工作人员。
2、凡是带自己的孩子参加活动的朋友,若是真心愿意自己的孩子和孤儿交朋友的,欢迎参加我们的活动;若是欺骗志愿者,以帮助孤儿为名而进行反面教材之实的,将一律婉言劝退,并列入爱心活动黑名单。
3、与孩子谈话时应尽量蹲下或弯腰,不要让孩子仰着头和你说话。
4、派发礼物时应有秩序,尽量让孩子排好队,要教导孩子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活动结束后,应教导孩子自觉清理操场垃圾。
5、固定召集人购买礼物食品的时候应注意份量,避免因为零食过多影响孩子们正常的午餐,如果因某些节庆而需要购买较多的食品时,可将大部分交给院长派发,小部分由参加活动者派发。

关于在活动中所拍摄的照片。若将其传上网络,不得有对着孩子面孔的大特写。所有人有责任保护孤儿的隐私权和肖像权,莫因流传在网络上的照片给身为孤儿的孩子造成困扰和伤害。

若患病,请等痊愈之后再参加活动,不要将病菌传染给孩子。

其他事项
1、我们进入福利院后必须先洗手,然后才能接触孩子;
2、千万不要随便喂孩子食物,尤其是不能喂孩子果冻和尖硬的食品。
3、如您正在感冒、咳嗽或身体不适,请暂时不要参加活动;
4、抱小孩时动作要轻、柔,尤其一定要注意保护孩子的颈部;
5、如果是第一次去,一定要先向院长等相关负责人员咨询后再亲近孩子;
6、不能让孩子离开你的视线。他们很容易摔跤甚至滚下楼梯;
7、不要太溺爱某一个孩子,这样不但会伤害周围的孩子,也会导致他滋生不良习惯;
8、孩子最需要的是我们的关爱而不是怜悯,他们和我们一样,渴望鼓励、平等、参与、尊重;
9、孤儿院对待不能自控的孩子的做法可能令我们反感,但是这是护理所必须的,请不要显示你的不理解;
10、对孩子最有利的是长期的帮助
11、未经孤儿院允许,不得将孩子带出孤儿院大门;
12、必须尊重孤儿院的所有工作人员和与你一起活动的一共义工朋友,服从孤儿院和领队的安排;
13、离开福利院时请帮助整理周围环境,并且不要遗忘自己的物品。

回答(4):

到农林下路青年大厦报名。也可打114赵广军热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