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正常退休的审批程序
符合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人员,由单位填报《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此表一式三份;《职工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审批表》此表一式四份;
《杭州离退休(供养)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申请表》一式两联,经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社保局审计调研室审批。
二、办理正常退休手续需携带的材料
1、职工本人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身份证复印件;
4、企事业单位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男职工则不需提供);
5、办理政策性补缴需延迟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人员,需提供《延期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协议书》。
三、报批时间
退休人员的审批材料在到龄之月填报,经审计调研室审核盖章后,于次月3日前报送大厅养老待遇业务窗口。
扩展资料
特殊工种退休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持退休员工本人身份证,到社保中心缴费窗口打印养老保险缴费对账单,并由本人签字,当月20日之前携带以下材料到退休窗口办理:
1、《某某年退休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核定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养老手册及个人账户结转单;
4、职工个人档案;
5、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7、1寸彩照一张;
8、单位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工作认定表》(一式三份),上面附有审批印章,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9、退休(工伤)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户口所在地出具);
10、银行卡或存折。
企业退休人员的党组织关系转移
由企业单位开具介绍信至现单位所在组织部办理转出手续,组织部开出联系函至员工户籍地所在的区组织部加盖印章一并交到户籍所在的街道党支部
领取退休证之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印章后到社保大楼一号楼3号窗口加盖钢印交给职工本人即可。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退休条件者,无需单独办理,退休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即可享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年限不足退休条件者需到医保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殊工种退休
百度百科--退休证
一、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当月由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代理机构或者参保者本人,凭材料办理,到社保中心养老保险部或局养老保险科办理退休。
2、退休办理次月15日后凭身份证和《退休人员档案卡》领取退休证和养老金卡。
3、退休办理次月1-5日企业退休职工到社保中心缴纳一次性医疗费用,退休办理次月15日后灵活就业人员到社保中心缴纳一次性医疗费用。
二、办理退休手续所需材料
1、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有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意见;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保缴费资料;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企业职工档案;
5、退伍转业军人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一寸免冠照片4张;
7、病退人员提供《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审批表》、提退人员提供《特殊工种确认表》。
扩展资料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参考资料来源:扬州市邗江区人社局-退休办理须知
办理流程
(1)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退休申请,用人单位接到职工本人申请后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向主管单位申报。
(2)主管单位劳资部门通过审档确认出生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及1995年封顶工资情况。将基本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转交社保部门核对账户情况(中、省直或市属企业到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县(区)属企业到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区社保局出具的账户对账单需到市社保审核盖章),填报《个人账户审核表》,核准或补缴养老保险费后,返回主管单位劳资部门。
(3)主管单位劳资部门填写《企业职工退休(职)审批表》、《企业职工退休(职)基本情况表》、《企业职工退休(职)花名册》,单位和经办人盖章签字后,连同《个人账户核实表》及其他相关材料一起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
(4)市局养老保险科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职工退休条件等项目进行审核,在符合退休条件职工的《企业职工退休(职)审批表》行政审核栏签字后,转市社保局退管科审核。
(5)市社保局退管科负责对职工档案1995年末封顶工资情况、《企业职工退休(职)审批表》中缴费年限、历年缴费工资、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及月基本养老金标准等进行审核,并在“社保审核部门意见栏”签字盖章后返回市局养老保险科盖章审批。
(6)企业将审批后的《企业职工退休(职)审批表》、《企业职工退休(职)基本情况表》、《企业职工退休(职)花名册》送社保局退管科录入微机,从次月起按规定支付退休人员养老金,并实行社会化发放,同时办理进入社区管理手续。
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缴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由企业劳资工作人员到基金征缴科申报退休停缴,打印养老保险清单。
2、企业劳资人员呈报所需材料,进行退休审批。
企业需要向社保机构呈报材料的资料有:
1、职工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卡)。
3、二代身份证原件。
4、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
1、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参保企业和档案托管部门在办理退休前,必须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1000-1500)
3、退休申报:
申报材料: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的退休人员档案及《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
申报地点: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
4、待遇审核
单位在退休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领取已审核的《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
单位持报审表到企保中心支付结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待遇核定表》,及《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
发放《退休证》退休人员持《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到其常住地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报到,并领取《退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