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应该提前垫付医药费的。
事故认定没有出来,怎么划分责任?
出一些钱暂时缓解,可以。但是一旦事故认定,你不该赔偿这么多,对方又没钱还你,你要还是不要。
有时候感情和法律,很矛盾,你是一个好心人,但是记得考虑你自己的利益。
这种事情,肯定是要确定最后理赔责任之后,该出多少出多好。
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
开车不小心撞了人,不要急着垫付医药费,而应该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支付救治费用,如果费用不够,救助基金也会进行垫付。如果自己掏腰包服了医药费,那保险公司就不一定会理赔了。
司法实践中 这两种情况都可以,如果伤情不重,对方经济不是特别困难的话 ,还是不要垫付医疗费,等对方起诉再说。
发生交通事故最好第一时间报警,分清事故责任。当事人家里拿不出钱付医药费用,你有心也可以垫付费用,但要交警记录,到时也好索回费用。
网上流传一种说法,叫“三不一没有原则”,具体内容是“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节、没有钱”,这是个看上去非常冷酷,甚至不近人情的处理方法是否合理,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