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辨别是不是传销组织

2024-10-29 15: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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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传销的三种行为特征】:

1、参加者通过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或者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形式变相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
2、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
3、组织者利用参加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
【传销的六大特点】:
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等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
4、洗脑:对加入传下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式不间断的灌输暴富思想,使参与者深信不疑;
5、高额返利:制定一套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强的“高额返利计划”,在组织者鼓噪下,让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活动;
6、商品道具、价格虚高:传销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因此被传销的商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很多是难以衡量价格的化妆品、营养品、保健器材、服装等,部分商品是“三无”商品。

扩展资料:

消费行为与经营行为模糊,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前期给你宣传的是投资经营行为,后来你不知不觉成为了消费者;或者宣传的是消费行为,后来让你变成了投资者;甚至引用“消费资本化”之类令人模糊的概念,令你迷失在投资与消费之间。

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维权带来很多困难(注:消费行为与投资经营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适用法律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项目投资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投资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比如:村级社区商店商品,就有五六个级别并且层层加利,这是正常销售。

所以说,传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主要客体要件必须有二项:

1、欺诈性(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

2、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

特征识别:

首先,天上不会掉馅饼,当把事业或者回报描述得天花乱坠的时候就应该警惕,高回报必然有高风险。

其次,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传销

回答(2):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一般认为传销主要有三个特征:

1、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主要经济来源,即“拉人头”。

2、直接或变相收取“人头费”或“资格费”;

3、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发展下线数量决定,即团队计酬。

传销的六大特点:

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等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

4、洗脑:对加入传下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式不间断的灌输暴富思想,使参与者深信不疑;

5、高额返利:制定一套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强的“高额返利计划”,在组织者鼓噪下,让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活动;

6、商品道具、价格虚高:传销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因此被传销的商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很多是难以衡量价格的化妆品、营养品、保健器材、服装等,部分商品是“三无”商品。

扩展资料: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从业人员是否具有“直销证”,很多传销打着“直销”的旗号,宣称自己是合法的。甚至有些传销打的旗号和产品,甚至能在工商局直销网的名单中找到。

确实,传销和直销有很多的相似点,但是,国家对直销有着严格的控制,对直销员的要求以及对直销区域的限制非常严格,并不是你是个人就可以加入直销员的行列的。有些正规的直销产品,但是一些人恶意利用,用传销的模式进行产品推销,也是构成传销的。

而如何判断是传销还是直销,其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如果你是直销员,你必须要拥有一个证件——直销证!直销证不是随便想拿就拿的,要成为一个直销员,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而培训人员也不是随便找个人就可以的。

培训直销员的人,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一)在本企业工作1年以上;

(二)具有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关的法律、市场营销专业知识;

(三)无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记录;

(四)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直销培训员必须在国务院商务部备案,请注意,这里是指商务部,不是地方,是中央的商务部!而且会在商务部网站上公布,所以要辨别是不是真的直销培训员也很简单,除非你是接受这些人培训成为直销员,否则不可能拿到直销证。而且也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成为直销员。

有七类人不能成为直销员:

(一)未满18周岁的人员;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五)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

(六)境外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所以是不是直销,看有无直销员证就知道了。对方想发展你加入所谓的“直销”,那你可以问问对方有无直销员培训证,没有的话,大概率就是传销了。一定要警惕。传销危害并不仅仅是会让你倾家荡产乃至众叛亲离,更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传销的,只要涉嫌组织领导的人数在30人以上,传销的层级在3层以上,就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要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情节严重,则最高可能判15年有期徒刑。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禁止传销条例

回答(3):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一般认为传销主要有三个特征:

1、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主要经济来源,即“拉人头”;

2、直接或变相收取“人头费”或“资格费”;

3、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发展下线数量决定,即团队计酬。

而在现在人人经商的社会环境之下,不免很多人都打着“直销”的幌子做着“传销”的事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区分,有一下一点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传销的入门费很高,一般成为代理需要先拿货,然后再发展自己的下线,每一阶层的代理通常享受着不一样的拿货价格。

二,从很多报道上我们都可以看到,传销的产品价格高的离谱,根本做不到物有所值。

三,传销的主要驱动力一直都是要发展多少个代理,而不是专注于产品的销售和是市场份额的抢占。

四,传销产品往往没有充分的退换货保障,他们会想方设法给退货顾客设置障碍。

拓展资料: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_《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

回答(4):

传销最初表现为组织者假借“特许加盟经营”、“网络销售”、“市场营销”等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逐步演变为现在的借用传销组织体系形式和计酬方式,不销售商品或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行为,本质是一种有组织诈骗活动,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 尽管各种变相传销的名字表述不同,但其行为却如同一辙:1、参加者通过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或者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形式变相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2、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3、组织者利用参加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 传销在国外又称直销,一般是指企业不通过店铺经营等流通环节,将产品或服务直接销售、提供给消费者的一种营销方式。 这些变异的非法传销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 二是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他们与国外的“老鼠会”、“金字塔欺诈”如出一辙,实际上就是一种使组织者等少数人聚敛钱财,使绝大多数加入者沦为受害者的欺诈活动。 参与群众交纳的费用完全被不法分子非法占有或支付上线的收益。多数不法分子仅将参与者交纳的费用的一小部分用于维持非法活动的运作,大部分早已转入个人账户,一旦难以为继或败露就准备携款潜逃。

回答(5):

  【传销的三种行为特征】:
  1、参加者通过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或者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形式变相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
  2、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
  3、组织者利用参加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
  【传销的六大特点】:
  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等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
  4、洗脑:对加入传下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式不间断的灌输暴富思想,使参与者深信不疑;
  5、高额返利:制定一套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强的“高额返利计划”,在组织者鼓噪下,让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活动;
  6、商品道具、价格虚高:传销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因此被传销的商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很多是难以衡量价格的化妆品、营养品、保健器材、服装等,部分商品是“三无”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