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将我人事档案丢失,给我补办,请问补办档案与原档案有什么区别?

2025-03-21 07: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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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很难办了,须找到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在他们的配合下补办相关手续:在职工档案中最重要的一个表就是劳动合工招收审批表,它比录用登记表还重要,此表在本人档案中称为第一表,这在招用单位审批过程中应存有一套表或花名册存档的,一般在审批机关(市、县)的劳动局存有,找到此表就有了就业的依据了;再一表就是建立社保关系的相应材料,如果之前建立了社保关系,社保局有你的参保信息与交费信息存的,可以补交与接续参保。档案中的其它表项,比如岗位变更,工资变更,奖罚登记表则不好补办了,但不会影响你的退休或享受社保待遇。

回答(2):

1、找到了新单位,如果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可以由单位补办,如果单位没有管理权限或者还没有找到单位,可以到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2、根据有关规定,丢失档案的人员补建档案时需补办下列材料:
——档案丢失证明(丢失档案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
——学历证明(如:复印毕业证或由学校出具学历证明);
——历次就业证明;
——本次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及失业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