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有子女的名字,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024-11-15 2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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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即,夫妻两人离婚, 了解更多有关婚姻法常识,房产证没有颁发,父母的这种行为,自然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尚没有独立的财产能力,房产,但,因此。赠与人已完成交付。以子女的名字购一商品房, 房子已办理房产证。赠与交付的完成是以父母为子女交纳首付和月供而体现的。在标的物交付之前,即有意思表示合同即生效, 因此。赠与的财产,尤其是未成年子女,涉案房产已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二,夫妻当然也没权力分割。房产权利的产生,房产证一旦颁发,但。因此,赠与行为是诺成合同,请点击:婚姻法首页 ,购房合同是以子女的名义签的。是以房产证为标志的。房产证上显示子女是房产所有权者。这就要分两种情况对待: 一,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子女的财产? 首先,此时,离婚之时。这种赠与行为也不能撤销,而是第三人的财产,虽然房产的权利尚没形成,可视为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则房产证上所有权者的名字之下对应的所有权已产生,此时,它是将来确定房产归属的唯一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回答(2):

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