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别人打了轻微伤,可打人者不承认怎么办?

2024-11-16 01:48:3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被打报警对方不承认,如构成轻伤以上,公安局立案侦查会依法取证的。

回答(2):

被人打伤,对方不承认的可以调取现场的监控视频证明被打;如果当时有证人看见的,可以请证人作证证明对方打人或者可以搜集其他能够证明对方打了自己的证据来证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法律分析
要有证据证明对方打了人。建议及时报警,同时尽快要做法医鉴定,若是轻伤或以上,对方要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医药费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般是三年以下若是轻伤以下,只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医药费等费用或要求将对方行政拘留,对方不用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回答(3):

1,你要有证据证明对方打了人。
2. 1,建议及时报警,同时你们要做法医鉴定,若是轻伤或以上,对方要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你们同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医药费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般是三年以下
若是轻伤以下,你们只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医药费等费用或要求将对方行政拘留,对方不用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

回答(4):

不承认打人不要紧:
先报警然后寻找证人及证据:比如监控录像、是否有人见到对方对你殴打。
有证据无口供,肯定可以处罚;有口供无证据,不一定能处罚。

回答(5):

我被打成轻微伤,对方不承认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