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你说的“打赏”是通过网络完成的,实施“打赏”这一行为的行为人无法认定为未成年人,不予支持。
羊毛出在羊身上。打赏是最主要的问题?玩手机打游戏就不是主要问题了?现下的中国很多家庭教育问题很难解决!建议少投放卖手机广告,游戏广告等等之类的!更要加强监督网络游戏,网络直播。有严重违规的加重惩罚等等!还有现下教育更希望校方办公室使用座机和电脑。老师学生一律不可带手机进入教室或者办公室!特别有很多家长反映了某某学校老师竟然一直用手机布置家庭作业(其中包括小学,中学)都在用手机写作业提交作业。我在想是我们中国没有白纸卖了吗?这一点学校没控制好,家庭教育如何跟得上!!!
是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过实践中较为难以认定,怎么证明是未成年人所为,通常是未成年人知悉成年人密码所为,用的是成年人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