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这种补助一般按《政府补助》准则处理,不做专项应付款,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711“专项应付款”科目使用说明明确:
“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二条规定明确:“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由上述规定和解释可以看出,“专项应付款”属于国家拨入有指定用途的权益性资本的投入:“政府补助”属于国家对企业资产性和收益性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