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妻子离婚,现在和好了撤诉,不知道诉讼费能退吗

2024-11-15 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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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国务院令第481号《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离婚案件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是: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本办法第十五条还规定: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因此你所预交的诉讼费如果是全额交纳的可以退一半,如果是减半交纳的就不能退了。

回答(2):

对一半,总的才2百多元钱,和好了就还不高兴吗?那钱就不要去退吧。

回答(3):

当事人撤诉的,可以退一半诉讼费。

回答(4):

减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