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斤八两”、“一推六二五”,是我国比较著名的两句俗语。
“半斤八两”(彼此彼此的意思)。半斤不是五两吗?这是因为在半个世纪以前,我国长期都是十六两一斤,直到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才规定十两一斤的。我国古代,量制有大(隋初是一斤668克左右)有小(汉制一斤是258克左右),很不稳定。但从明代以后,大致稳定在595克左右,因此1959年以前的老称,斤比现在的斤大,两比现在的两小(约37.2克) 。
“一退六二五”(做推卸干净)。推是“退”的谐音,有时就说成“推”字。由于我国在1959年前用的是十六两一斤的秤(亦有十两为一斤的秤,1929年推行过计量改革,但很不彻底)。我国先人为了十六两一斤的秤在累计加、减计算时方便,创造了珠算口诀就是一退六二五(1/16=0.0625)。比我们现在实行的十进位麻烦多了,那么古人为什么采取十六两一斤呢?
关于这个,还有个传说: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负责制定度量衡标准的是丞相李斯。他很顺利地制定了钱币、长度等方面的标准,但在重量方面没了主意,他实在想不出到底要把多少两定为一斤才比较好,于是向秦始皇请示。秦始皇写下了四个字的批示:“天下公平”,算是给出了制定的标准,但并没有确切的数目。李斯为了避免以后在实行中出问题而遭到罪责,决定把“天下公平”这四个字的笔画数作为标准,于是定出了一斤等于十六两。祖龙虽死秦犹在,这一标准在此后两千多年一直被沿用。
也有人说十六两一斤,是商人的圣祖范蠡制定的,范蠡,字少伯,春秋末期楚国宛邑人,人称陶朱公。他以北斗七星,南斗六星和福禄寿三星共十六颗星星为记,在秤杆上刻制十六颗星花,故称为十六两制秤。前三星代表福禄寿之意。做生意的如果缺斤少两,后果可想而知:即少一量损福,少二两损禄,少三两损寿。做人必须诚信。
《周易参同契》认为十六两一斤来源于“日月悬天成八卦”“上弦兑数八,下弦艮亦八,两弦合其精,乾坤体乃成,二八应一斤,易道正不倾。”
月相变化是周期性的。农历初一,地球上看不到月亮,这天是朔。朔之后一二天,在傍晚西部天空露出弯弯的蛾眉月,各凸面向着落日的方向。以后,月球的位置相对于太阳逐渐向东移动,明亮的部分也日益扩展,七八天后,在兑出现明暗对半(西半边亮)的“上弦月”。再过七天(农历十五前后),便到了满月,日落时,太阳在西,满月在东,隔着地球遥遥相望。满月从傍晚东升,在次日晨曦中西落,通宵照耀。满月以后,月面西部日益亏缺,再过了八天,在艮位又变成了明暗各半(东半边亮)的“下弦月”。下弦月于半夜升起。下弦月后,月亮继续亏缺,成为黎明前挂在东方天空的残月。残月在天空中的位置愈来愈接近太阳,明亮部分也愈来愈少,终于转到和太阳相同的方向,月亮也就全部变黑了,朔又来临。
所以虞翻说:“谓日月悬天成八卦象,三日暮震象月出庚,八日兑象月见丁,十五日乾象盈甲,十六日巽象月退辛,二十三日艮象月消丙,三十日坤象灭乙。”朱熹注:“八日为兑上弦,又进八日乃成乾体,二十三日为艮下弦,又返八日乃成坤体。月自震而起,至乾而满,历巽而消,至坤而尽。”
另据惠栋《易汉学》卷三:“甲乾乙坤,相得合木,故甲乙在东,丙艮丁兑,相得合火,数丙丁在南,戊坎己离,相得合土,故成己居中,庚震辛巽,相得合金,故庚辛在西,天壬地癸,相得合水,故壬癸在北”。
其实,古时候的称实质是天枰,甲骨文的“两”很像两只天枰的秤盘,用天枰将东西一分为二很容易,重复操作就得到四等分、八等分、十六等分,一斤分成十六两应该是比较自然的,至少比五等分、十等分方便的多。所以尽管人长着两只手,十个手指,用来数数挺方便,但要把一斤东西十等分远不如对半分几回来得容易。
因为是十六进制。
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负责制定度量衡标准的是丞相李斯。李斯很顺利地制定了钱币、长度等方面的标准,但在重量方面没了主意,他实在想不出到底要把多少两定为一斤才比较好,于是向秦始皇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