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度上,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咨询:在什么什么情况下,能否取保候审?其实,取保候审不但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最主要的还要看办案机关的办案需要。所以,对于法律规定可以在此讲清,但办案机关是否同意,还要由办案机关根据刑事诉讼需要,决定是否批准。
法律规定:
一、《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看样子你父亲属于惯犯了,可能涉及金额有些大。如果数额小,一般行政拘留,然后罚一些款,就可以出来了。估计你父亲收的车是团伙作案的。
如果是团伙的案子,在案子没有审清的情况下,不可能给你保释的。估计现在你申清和父亲见面都不可能。
现在你父亲如果仅仅是收赃,和团伙没有关系,那么以后不会处理的很重。这个是你们家里努力的方向!如果你父亲承认和盗车是一伙的,那么就比较麻烦。
可以争取的,建议尽快请律师介入,如果被批准逮捕,要取保就有难度了。
拘留不符合取保候审的刑种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