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空权的两种学说

2025-03-21 19: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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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杜黑关于制空权的理论,我军学术界在肯定其有积极意义的同时,认为其作用有“夸大”和程度“绝对”之弊。 1994年版的《中国军事百科全书》“制空权”词条指出:“第二次世界大战证实了制空权的重要性。……战争实践纠正了战前制空权理论绝对化倾向,证明了为保障军队作战,既不需要、也不可能取得全面的绝对制空权,从而确定了一定时间一定地域的相对制空权概念。”该词条在谈到“现代条件下争夺制空权的特点、方法和要求”时指出:“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取得全面绝对制空权,只能取得一定时间内、一定地区(方向)和一定程度的局部的相对制空权。”
空中战争实践是空中战争理论能否成立及其价值的真正裁判员,也是正确战争理论的讲解员。通过研究近几十年的战争实践,人们对于杜黑指出的制空权的极端重要性的意义正在取得共识。
邓小平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就精辟地指出:“不管如何,今后作战,陆海空军,首先要有强大的空军,要取得制空权。否则,什么仗也打不下来。”
海湾战争后,美国国防部在论述“空中优势和制空权”问题时指出:“在未来对付拥有军事高技术装备之敌的冲突中,争夺制空权的战斗将是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伊拉克军事机器的命运,将使人们几十年都难以忘却。”
前苏联空军参谋长马柳科夫中将发表的关于制空权重要性的评论更是余味无穷,他说:“制空权对拥有制空权的国家和放弃制空权的国家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海湾战争提供了一个可以载入教科书的范例。”
制空权意义的“夸大说”已经淡化,并逐步退出军事学术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