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请真正懂法律的进来,谢谢

2024-11-30 11: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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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女方在不同意离婚而男方坚决要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2、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3、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2):

1、既然是现在让你们庭外和解,就是说第一次起诉还没有判决?(法院只会判决或调解准予离婚或是不准离婚,不会发一个庭外和解的判决的),你可以不再找她谈、不和解,只请求法院尽快判决:不管判决离还是不离都行。你去和解就是在拖自己了。

2、第一次如果判决不准离婚,你可以在判决生效5顾之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那时一般都会判离的了。

3、放心,按照现行的法律,只要结不成的婚,没有离不了的婚,她想拖死你是不可能的,即使她用尽所有手段,也最多能拖你1年多。

4、关于你的补充:就因为这些情况不会判得快点儿的,看来你提供的你们分居2年多的证据很难被采纳了,这样的话,很可能这一次起诉不会成功判离,你要想尽快解决就只能不再和解让法院尽快判决,然后告诉待判决6个月后好再次起诉。

回答(3):

法庭是不会判庭外和解的,只会建议或要求,如果是第三者插足,仅凭一张照片是不够的,需要人证、物证等多种证据,不过如果法庭认定因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过错方会少分财产。离婚的依据是感情却已破裂,你需要找这方面的证据(我与她已有两年半无夫妻之实!我的母亲和邻居可以作证,她从不和我住在一起等)。另外,我个人觉得做人还是要厚道,好说好散,不幸婚姻是很痛苦,但没必要用一些伤人的词评价自己曾经的另一半

回答(4):

只需要满足和她分居达到两年时间,法院会判决你们离婚。
只有照片这在法律上当然不然就简单界定为第三者,必须有证据证明和第三者有事实婚姻存在,且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这一点可以寻求街道办,村委会证明。

回答(5):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1、重婚的;2、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