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输液瓶收购处理有那些规定

2024-11-19 10: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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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

扩展资料:

1、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检查,了解情况,现场监测,调查取证;

(二)查阅或者复制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资料,采集样品;

(三)责令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

(四)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

(五)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2、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对有关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回答(2):

废输液瓶可以按日常的垃圾收购的,废输液器属于医疗废物不能收购

回答(3):

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垃圾属于固体废物。环保局批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环保局出事环评证,这才是正规的单位

回答(4):

输液塑料瓶任何收破烂的都可以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