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改出让土地为什么要交出让金?划拨地和出让地有什么区别?

2024-12-02 14: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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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划拨土地改出让土地要交出让金进行各种用于征地、开发、支农、建设等支出。

《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出让金的使用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土地出让收入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和城市建设支出等。

《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土地国有的情况下,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土地出让的高低与土地的用途、位置和土地出让年限紧密相关。土地出让金一般一次性支付。但有的土地的出让金金额巨大、办理出让手续所需的时间较长,所以也有多次支付的形式。

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若干年限的地租之总和。现行的土地出让金的实质,可概括为它是一个既有累计若干年的地租性质,又有一次性收取的似税非税性质的矛盾复合体。

土地出让金具有地租而非税性质。税收是国家作为管理者对纳税人为国家缴纳的经济义务,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土地出让金,将累计若干年地租总和,采取一次性收取,则又似有税收的非租性质。

划拨地和出让地的区别:

1、二者性质不同

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划拨:划拨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使用期限不同

划拨: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出让:出让土地使用权则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

3、取得方式不同

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协议、招标、拍卖。

划拨: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4、费用不同

出让:获取出让土地使用权要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

划拨:获取划拨土地使用权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

5、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出让:土地所用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法律形式的界定,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范围内任意的处置权,如转让、出租和抵押等。

划拨:划拨土地的土地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的界定,使用权人在行使财产权利时要受土地权人的控制或干扰,还不能成为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物权。

扩展资料

划拨土地如何转为出让土地:

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转让的,应当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一般为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应缴出让金最低不得低于该出让土地价格的4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了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其中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所以具体地块的使用年限是按上述规定,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不一定都是70年。

3、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限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出让金

百度百科--划拨土地

百度百科--国有土地出让

回答(2):

划拨土地改出让土地要交纳出让金,这是法律规定的。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划拨地和出让地的区别:

一、主体不同。取得划拨地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军队、学校等。取得出让地的主体为一般企业。

二、代价不同。取得划拨地只需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或者无偿使用。取得出让地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三、回收成本不同。回收划拨地一般不需要补偿。回收出让地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四、使用方式不同。划拨地用于公益性质。出让用于商品房开发和开办企业。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划拨土地

回答(3):

一、出让土地是我国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以后出现的供地方式,用地人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要注意有使用年限)。划拨土地是原来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以前的供地方式,有偿使用以后的基础设施、公共建筑也是划拨土地。

二、两者的区别

1、二者性质不同

出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划拨:划拨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取得方式不同

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划拨:根据中和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3、使用期限不同

划拨: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出让:出让土地使用权则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

4、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出让:土地所用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法律形式的界定,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范围内任意的处置权,如转让、出租和抵押等。

划拨:划拨土地的土地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的界定,使用权人在行使财产权利时要受土地权人的控制或干扰,还不能成为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物权。

5、费用不同

出让:获取出让土地使用权要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比如开发商取得的土地一般都是出让的。

划拨:获取划拨土地使用权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比如现在的经济适用房所用土地就是划拨的,不过这类房屋在出让时要向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

扩展资料

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

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

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有土地使用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划拨土地

回答(4):

一、土地的取得方式主要有租赁、入股、授权经营、出让、划拔等几种,土地划拔和土地出让是房地产开发的主要形式,两种形式都可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但也有一些差别。

二、 以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灭失、国家不征用,土地使用权就存在。但划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目前,此类情况均为房改房、集资房、解困房等政策性房屋。

三、出让土地上的房屋有具体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到期后将自动续期,但到期后是否需要继续交费、如何交费等问题目前尚未最终确定。

1、如果国家征用此类土地上的房屋,将根据土地出让的剩余年限,结合当时的地段价值,做相应补偿。而划拔土地在国家征用时,没有土地补尝费用。

2、出让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时,土地证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纳0.5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

3、另外划拨土地证的房屋在二次交易的时候,如果做个人抵押按揭时需要担保,但出让的土地证就不需要。

4、 二手房土地出让金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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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若干年限的地租之总和。

1、现行的土地出让金的实质,可概括为它是一个既有累计若干年的地租性质,又有一次性收取的似税非税性质的矛盾复合体。

2、土地出让金具有地租而非税性质。税收是国家作为管理者对纳税人为国家缴纳的经济义务,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3、土地出让金,将累计若干年地租总和,采取一次性收取,则又似有税收的非租性质。土地出让金自身就是这样一个内在矛盾的复合体。也就是说,土地出让金,似租非租,似税非税。

二、 划拨土地: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土地使用特性,也指划拨土地使用权。

1、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划拨土地

百度百科-国有土地出让

回答(5):

一、出让土地是我国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以后出现的供地方式,用地人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要注意有使用年限)。划拨土地是原来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以前的供地方式,有偿使用以后的基础设施、公共建筑也是划拨土地。

二、两者的区别

1、二者性质不同

出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划拨:划拨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取得方式不同

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划拨:根据中和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3、使用期限不同

划拨: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出让:出让土地使用权则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

4、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出让:土地所用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法律形式的界定,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范围内任意的处置权,如转让、出租和抵押等。

划拨:划拨土地的土地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的界定,使用权人在行使财产权利时要受土地权人的控制或干扰,还不能成为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物权。

5、费用不同

出让:获取出让土地使用权要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比如开发商取得的土地一般都是出让的。

划拨:获取划拨土地使用权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比如现在的经济适用房所用土地就是划拨的,不过这类房屋在出让时要向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有土地使用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划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