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厂房是租的合同到期了,老板又不在开下去,员工补偿该怎么办,该补多少

2025-05-03 04: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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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 1、用人单位的解散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年月工资; 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的,仅限于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三倍的高收入人群,即如果你的工资低于当地社平工资三倍的不会受此限制,即如果你在单位工作了十五年,那么单位就该支付你十五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4、解决经济补偿的办法有两个:一是与单位协商,二是向劳动局提起仲裁。 具体的补偿要看具体情况

回答(2):

公司应根据员工实际的工作年限给与经济补偿金。

回答(3):

你好,建议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