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现代金融市场的特点

金融市场题,要标准答案, 谢谢!
2024-11-20 03: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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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

离岸金融市场的概念

离岸金融市场(offshore finance market),是指主要为非居民提供境外货币借贷或投资、贸易结算;外汇黄金买卖、保险服务及证券交易等金融业务和服务的一种国际金融市场,亦称境外金融市场,其特点可简单概括为市场交易以非居民为主,基本不受所在国法规和税制限制。离岸金融市场在60年代的兴起,使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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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金融市场兴起的原因

50年代以后,国际经济关系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

第一,许多国家获得了政治独立,并渴望有一个能为它们提供不受任何一国管辖与影响的、资金可自由借贷的国际金融市场。

第二,跨国公司获得了巨大发展。它们不仅以对外直接投资为特点促使生产国际化,而且资本也国际化,迫切要求有一个灵活自由的资金贷放市场,以满足国际业务迅速发展和资金频繁调动的需要。

第三,一些短期资本持有者,鉴于美元总的地位相对下降和资本逃避的需要,也要求有一个不受各国法令管制的资金“避难所”。

第四,美国自从50年代开始,就连续发生国际收支逆差,大量美元流往境外,形成了“欧洲美元市场”,即境外美元市场。60年代后,欧洲联邦德国马克、欧洲法国法郎、欧洲荷兰盾以及其他境外货币,也在这个市场出现,从而使欧洲美元市场发展成为欧洲货币市场。

欧洲货币市场是一个新型的国际金融市场。这种金融市场,最早出现在伦敦,以后在新加坡、纽约、东京、香港等地相继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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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金融市场的类型

从不同角度来看,离岸金融市场有不同的类型。从从事的业务范围来看,有混合型、分离型、避税型及渗漏型等离岸金融市场;从市场形成的动力来看,有自然渐成型和政府推动型离岸金融市场;从市场功能来看,有世界中心、筹资中心、供资中心及簿记中心等。下面我们仅从市场业务范围来考察离岸金融市场的类型。

1.混合型离岸金融市场

该类型离岸市场的特点:离岸金融交易的币种是市场所在地国家以外的货币,除离岸金融业务外,还允许非居民经营在岸业务和国内业务,但必须交纳存款准备金和有关税献,管理上没有限制,经营离岸业务不必向金融当局申请批准。我国香港离岸金融市场属此类型。

2.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

它是指没有实际的离岸资金交易,只是办理其他市场交易的记账业务而形成的一种离岸金融市场。该类型离岸市场的特点:离岸业务所经营的货币可以是境外货币,也可以是本国货币,但是离岸金融业务和传统业务必须分别设立账户;经营离岸业务的本国银行和外国银行,必须向金融当局申请批准;经营离岸业务可获得豁免交纳存款准备金、存款保险金的优惠,并享有利息预扣税和指一种把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分立,居民的存款业务与非居民的存款业务分开,但允许离岸账户上的资金贷给居民的离岸金融市场。地方税的豁免权。纽约、东京、新加坡等离岸金融市场属此类型。

3.避税或避税港型(taxhaventype)离岸金融市场

这种类型的离岸市场的特点:市场所在地政局稳定,税赋低,没有金融管制,可以使国际金融机构达到逃避资金监管和减免租税的目的。巴哈马和开曼以及百慕大等属于此类型。

4.渗漏型离岸金融市场

这种类型的离岸市场兼有伦敦型和纽约型的特点,但最突出的特点是离岸资金可贷放给居民,即国内企业可以直接在离岸金融市场上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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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金融市场作用

离岸金融市场的产生和发展,有利于大量国际资本的流入,弥补国内资金缺口,使国内市场主体能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和渠道筹资、融资;有利于缩小各国金融市场的时空距离,便利国际借贷资金成本的全球性降低;有利于引进大量现代化的金融技术工具和金融产品,促使东道国国内同业改进经营管理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从业人员素质,加快金融创新;有利于加快东道国的金融监管向国际惯例靠拢,提高监管质量;有利于增加外汇收入,增加本国外汇储备;有利于调节东道国的国际收支,稳定国际经济金融秩序;有利于带来广泛的经济效益。

离岸金融市场作为一个高度自由灵活、快捷便利、高效新型的市场,它的建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所在国或地区的政治和经济稳定;有发达的国内金融市场,完善的金融体系和经验丰富、运作高效的金融机构;有灵活自由的金融法规制度及有利于市场发育的财税政策,放松或取消外汇管制,放松金融管理,提供减免税的优惠;有比较优越的经济和自然地理位置。

金融市场的特点

1.交易价格具有特殊性

在商品市场,商品的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而金融市场上特殊商品的价格:利息率,不是表现特殊商品的价值,而是表现特殊商品的使用价值。货币等金融工具买卖、转让的不是货币,而是货币的使用权。买者购买使用权后,可以投资于各种经营活动,以获取更多的利益,即获得多于偿还货币给贷款者的本息。金融市场的价格:利息率的波动,客观地反映市场银根的松紧。在金融市场上,由于“商品”的单一性,决定了利率的一致性。不论借钱的目的是什么,在期限一致、金额相同时,利率基本相同。因此,统一的利息率是金融市场特殊商品交易的参考值,对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价格有制约作用。

2.交易对象的周转具有特殊性

在商品市场上,商品随交易活动的结束而退出流通领域转入消费领域。但是,金融市场交易完成后,交易对象还会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内,带着利息返回。因为金融市场交易只转让了资本的使用权而未出卖所有权。

3.贷款活动的集中性

金融市场的资金供给者很多,涉及政府、工商企业、家庭和个人等多方面,但却很少是直接将资金提供给需求者。往往是通过金融机构把各方面的资金集中起来,然后再贷给需求者使用。可见,金融市场的借贷活动不是零散的,而是具有很强的集中性。

4.金融市场买卖关系具有特殊性

商品市场中的买卖双方只是简单的买卖关系,一旦买卖过程结束,双方则不存在任何关系。金融市场买卖双方的关系不仅仅是简单的买卖关系,卖方为了获得一定量的“租金”而转让该商品一定时间的使用权,保留所有权;买方支付“租金”后获得该商品在一定时间的使用价值。显然,买卖过程结束后,形成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债务者必须按期偿还本息,债权者有权按期收回本息。

5.交易对象的单一性

商品市场交易的对象——商品实物是多种多样的,而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却是单一的货币,不涉及任何其他交易对象,表现出明显的单一性特征。

回答(2):

1、交易价格具有特殊性;2、交易对象的周转具有特殊性;3、货款活动的集中性;4、金融市场买卖关系具有特殊性;5、交易对象的单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