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后房产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章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房屋继承需要的流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扩展资料
遗嘱继承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继承法
1、丈夫死后,房产的第一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
2、《继承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继承人有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2款规定,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因此,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第一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等级之分。《继承法》 第13条第1款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3、《继承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此可见,丈夫死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先分出一半作为妻子的财产,另一半才是丈夫的遗产。但是,妻子并不因此成为丈夫遗产的第一继承人,妻子的继承权与丈夫的父母、子女平等。
第一顺位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位的人进行击沉后,后面的就不能继承了;如果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第二顺位的进行继承。也就是说,丈夫死后,其第一继承人应该为其妻子与孩子与父母。
妻子和儿女以及自己的父母,三者各占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