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辞职,已经提前一个月向公司上交辞职报告了,公司不批,怎么办?

2024-11-06 1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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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你不需要负什么责任,单位要在你交了书面离职书后一个月内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并支付你所有的报酬:工资+奖金等.如果单位到期不给你办理,你立即打电话到当地劳动部门说明你的情况,一般来说当地劳动部门会即时打电话到你公司了解情况,如果属实,会责成单位立即给你办离职手续的.
你要清楚一点:由你向公司提交离职表那一天开始算起,一个月内你就可按法律规定离职,不需要负任何责任.
而很多公司都会误导员工:在公司批准你离职后一个月才办理离职手续,大家要了解清楚这两个区别,后面一种是违法的,就算是公司将这一点写在劳动合同上都是违法的,所有打工的朋友要认识到这点,不要被误导了!

回答(2):

你可以用特快专递的形式将辞职信邮寄给公司,并在封皮上注明辞职书。一个月后你就可以自行离职了。 因为快递公司会记录对方的签收,只要给到公司就可以了,不管公司在哪里。

记住,里面的内容是辞职报告,不是什么离职申请,千万不要申请,律师曾经特别提醒过!

但一定要等到1月期满才好离职,用人单位即使不同意,你也可以走了。提前一个月通知,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条件,职工必须遵守。职工付出劳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结清所有工资。所以,工资能拿到。

上海的公司更加怕自己被劳动局、人事局查,所以你更加应该争取自己的权益。

以上的建议,前提你们是有劳动合约的,而且合约中没有其他特别条款注明“离职需要提前三个月(或者超过1个月)”之类的表述。

回答(3):

这种情况多见了,劳动局的人来调查时,公司一般就以没看到你的书面辞呈为理由,希望你要能证明你的书面辞呈交到了公司责任人手里。

回答(4):

我还是学生
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