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国签订过涉外婚姻公约的国家都可以。
我国关于涉外婚姻家庭的法律制度
中国公民之间在中国境外结婚。(1)依据1956年3月31日内务部、外交部《关于办理我国驻外机关工作人员的结婚登记的函》的有关内容,在该外国承认领事婚姻的前提下,可以按中国婚姻法之规定到我国驻该外国领馆举行领事婚姻。(2)中国公民之间在外国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但不得违背我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上述规定体现在1983年《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中,该规定原则上采用的是婚姻缔结地法。
你是指的到另一个国家,按另一个国家的法律在该办的登记机构办理结婚手续吧?
我国法律对此并不禁止,只要你们结婚的实质条件符合我国婚姻法的条件(比如年龄到我国婚龄、不是禁止结婚的近亲),而且同时符合该国的结婚条件,在该国办理登记结婚,我国是承认的。不必回国再登记。
当然,如果没有特殊理由,最好别那么做,回来虽然不必重新登记,但在国外登记的手续,你要在国内办户口迁徙、孩子的准生证等都会比较麻烦,至少要证明那结婚手续是真的就是个很麻烦的事,你最好先在当地户籍等部门了解了解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