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分布方式必须同社会生产方式及其上层建筑的要求相适应。生产力在空间上的分布及其区域结构特点,不仅制约着城镇人口,也制约着乡村人口的分布规律,在这一基本特性上,它们是相同的。但城镇人口同乡村人口又有很大的区别,这是由他们在社会劳动分工中所处的不同地位所决定的。因而其地理分布也表现出各自的特点。
首先,城镇人口在地理分布上具有高度的集中性,他们密集在一个个点上,按照中国的统计口径,这样的点在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只有12389个,其中的市为452个,镇为11937个,而其占地面积也是微不足道的。按1990年底的统计,全国467个市的市区总面积,计为120.8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12.6%。但是,城市的人口并非均匀分布于全市的总面积上,他们绝大部分都集中在市中心周围的一小块建成区上,这里正是“点中之点”。据统计,所有城市的建成区计约1.3万平方公里,而全部城、镇的建成区合计只有2万多平方公里,约占国土总面积0.24%。就在这个狭小的面积上,集中了全国城镇非农业人口的3/4左右,建成区平均人口密度高达每平方公里7000人以上。相反,乡村人口的分布则要广泛得多,他们的村落总数不下380万个,比城镇的数目要超出300多倍,实际上组成了一个面。除了中国的一部分高山、森林和荒漠以外,这个面几乎伸达全国每一个角落,其面积占国土80%左右。乡村人口的实际平均密度大约是每平方公里110人,只相当于城镇建成区人口密度的1/70。
在地现分布上,城镇人口与乡村人口另一个区别在于主要影响因素的不同。乡村人口以农业为最基本的经济活动,人口分布同一个地区的土地生产潜力存在着几乎正比例的关系;在各种自然因素中,受地形、气候和土壤条件的制约最为明显。此外,由于生产方式和生产特点的作用,乡村人口地理分布上的变动比较缓慢,有时甚至近于凝固化。城镇人口则表现出相反的特点,他们以第二产业为最基本的经济活动,人口分布与一个地区工商业生产的发达程度有着几乎是正比例的关系,而土地生产潜力的影响则较为次要。在各种自然要素中,受矿产资源和天然水体的制约最为明显。此外,城镇人口地理分布的变动也远较乡村人口活跃。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在历史、地理、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各方面都有不少鲜明的特点。在城镇人口的地理分布上,除了表现出各国共有的一些规律性外,本国的特色也有多方面的体现。概括起来,大致可以从中归纳出以下几个特点:
(1)城市分布的历史延续性 中国是世界上城镇化开始得最早的国家之一,在古代的一段很长的时间内,城镇化水平在各国中明显地处于领先地位。旧中国几千年的发展,到新中国成立前夕,留下了100多个城市,近2000座县城,还有为数更多的大小集镇,它们是中华民族世世代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结晶,是中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宝贵财富;中国城镇化的新进程离开这个历史基础是难以想象的。
新中国成立以来,对已有城镇采取的方针是充分利用、积极改造,合理发展。而事实上绝大多数经济、文化建设也正是依托这些老城镇进行的。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历朝古都北京、南京、西安、洛阳、开封、杭州等又焕发了青春,其它大、中、小城镇也都发生了地覆天翻的变化。40多年来,中国平地建设的新城市为数不多,大约只有乌海、二连浩特、伊春、鸡西、大庆、双鸭山、七台河、平顶山、十堰、攀枝花、金昌、格尔木、石嘴山、石河了、奎屯、克拉玛依等几十个,而其它大部分的城市都是利用历史基础发展扩大起来的。这种特点形成中国城镇分布中明显的历史延续性。
(2)城市发展的计划性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经济发展是有计划性的,城市的发展也是如此。随着国家重点建设的部署,一批批城市在原有的基础上有规则的相继成长起来。中国原有基础差,只有在一个时期内重点建设一部分城市,不搞全面开花,才可能较迅速地收到成效。在50年代早期,东北是国家重点建设地区,沈阳、鞍山、抚顺、本溪、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城市发展很快,而关内各城市这时基本上还处于恢复阶段。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除东北继续作为重点外,武汉、洛阳、兰州、太原、邯郸、石家庄、西安、成都、株洲、包头等城市相继进入了重点建设的行列,相对地位迅速提高,成长为国家工业化的新骨干。“大跃进”期间大搞“万马奔腾”,工业遍地开花,挫折是很大的,但不少基础薄弱地区在城镇发展上初步拉开了架子,为后来的发展创造了一定的条件,如马鞍山、柳州、贵阳、昆明、西宁、银川等城市这一时期变化不小。1965年开始“三线”建设,建设重点又有转移,主要在西南地区又成长起一批新兴城市,如攀枝花、绵阳、六盘水、十堰、汉中等;一些县城发展也很迅速,如四川省的峨眉、眉山、大足、达县、资阳、德阳、广元等。近10余年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中国建设重点转向沿海,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惠州、中山、烟台、宁波、温州等城市发展非常引人注目。从以上几个时期来看,城市的发展在空间上是一浪接一浪逐步向前推进的,即依次是东北、中原、西北、西南、沿海,城市人口的地理分布也表现出相应的有节律的变动。
(3)交通条件的巨大影响 在古代,交通条件特别是河运对大中城市的分布就已有很大影响。近代以来,铁路勃兴,一些新城镇随之成长起来,如郑州、石家庄、蚌埠、株洲、浦口等,凡铁路通达的城市均受到不同程度的促进,未通达的城市则相对衰落。新中国成立以后,交通的条件对城镇发展的影响更为明显,绝大多数发展相对迅速的城镇皆处在各类交通枢纽的位置上,如兰州、武汉、重庆、柳州、哈尔滨、西安、郑州等,可见交通条件是城市发展中着重考虑的因素之一。目前,仅京广、京沪、京哈、陇海四大铁路干线上,就集中了全国城市的1/3,而大城市更达半数以上。长江干流两岸也分布着20几个城市,其中特大城市就有4个。在1990年底全国467个城市中,铁路未通达的只有126个,其规模都不大,合计只占城市非农业人口11.3%;而且其中有15个是重要海港,13个是长江于流上的河港,其余的一般都处在内河或公路的枢纽位置上。
(4)农业生产水平的制约 中国工业比较落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仍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尤其是粮食生产对城镇化水平起着很大的制约作用,同时也影响着城镇的地理分布。中国目前有6个城市相对密集地区,即长江、钱塘江下游平原,松辽平原,海河、滦河平原,四川盆地,长江中游平原以及珠江三角洲,它们不仅工业发达,同时又是中国最重要的农业地区,这显然不是偶然的。
以上6个地区全位于中国最肥沃的平原或盆地中,农业生产条件优越,人口十分稠密,有的从古代起就是中国的经济荟萃地区,这些都为工业和城市的发展提供了雄厚的基础。中国出于某些特殊的经济上的需要,也在不具备农业生产基础的地方建设了一些城市,如格尔木、黑河、玉门、攀枝花等,但这只是个别现象。国外一些国家在高度商品化的粮食生产或进口食品的基础上,发展了一些大规模的纯工矿业地区,中国现在还需创造这方面的条件。
由于以上各项因素的综合作用,也由于中国经济和人口分布的总趋势的制约,城镇人口在地理分布上是很不平衡的,表现出鲜明的地区差异。
在旧中国,由于历史、经济、自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生产力和人口高度集中于东部沿海,广大内地,尤其是边远地区处于明显的落后状态。城镇人口作为一个兼顾经济和人口状况的综合性指标,对此也有鲜明的反映。新中国成立初期,这种不平衡达到了顶峰。近40年来,政府一方面对沿海城市进行利用和改造,一方面对内地进行大规模的重点建设,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在各方面也很受重视。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城镇人口分布的显著不平衡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扭转,使中国生产力的分布也比过去较为均衡合理,这不仅在政治上、战略上具有重要意义,且同中国自然资源的分布状况相吻合。值得指出的是,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总人口的分布重心虽也有从沿海向内地转移的迹象,但不如城镇人口变化明显。1954~1982年间,沿海3市、7省、1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只下降了1个百分点,即从42.1%降至41.1%,而城镇人口比重却下降了7.5个百分点,即从52.7%降至45.2%。这固然说明城镇人口在地理分布的变化上远较乡村人口活跃,也反映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工业布局面貌已有很大的改变。但近8年来,即从第三次人口普查到第四次人口普查期间,上述形势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东部沿海人口占全国的比重上升0.3个百分点,城镇人口比重却上升了2.9个百分点,西部边远地区这两个比重大体上保持不变,内地则双双明显下降,这显然是改革开放后中国生产布局宏观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造成的(表54)。
表54 中国大陆三大地理区域城镇人口占全国比重的变化
表55提供了第一次人口普查至第四次人口普查期间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城(市)镇人口的对比,从中可以反映出中国城镇人口分布和结构的悬殊地区差异。值得指出的是,在各省、区之间这组数据既有其一定的可比性,又有不可比性。所谓不可比,是指中国历年包括历次普查的城镇人口统计口径在科学性上或多或少均有欠缺,在反映各地区城镇人口的实际发展水平上难免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失真;而这里所说的“程度”,在各省、区之间是不等的,也就是说,有的可能夸大,有的可能缩小,那么在省、区之间进行比较,就会出现种种按常理难以解释的现象。例如,第四次人口普查所提供的全国市镇人口比重为26.23%,专家们普遍认为这一数字是可以接受的,或基本可信的,笔者虽也这样认为,但同时又认为它不过是用若干有的可信、有的不可信的数字计算出来的一个平均值。这一点只要对比江苏、浙江两省就可了然,前者市镇人口比重为21.24%,后者为32.81%,相差很悬殊,但非农业人口比重却颠倒过来,前者为21.02%,后者仅16.48%,社会劳动者总数中非农产业的比重前者也明显超过后者,由此可见,前述两省之间市镇人口比重的差异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究其原因在前文中谈到城镇人口统计口径时已对此进行了分析,归根到底就是一个市镇中非农业人口的合理比重的问题,正是由于各省、区该比重高低相差悬殊,在市镇人口比重的对比上才出现种种难以解释的情况。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增强省、区之间的可比性,国内学者普遍认为用城镇非农业人口为依据进行调整是一个可行的办法。不过中国虽然对城镇非农业人口限定得比较严格,但它同国际上通用的非农业人口在概念上毕竟有所区别,用它来反映城镇化发展水平在科学依据上也有欠缺。例如,除3个直辖市外的27个省、区第四次普查的市镇人口比重同1989年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秩相关系数为0.7772,而后者与同年城镇非农业人口比重的秩相关系数仅为0.7573。
尽管存在着统计指标不完善的问题,40年来中国城镇人口发展地区差异的基本面貌还是清楚的。1953~1990年间城镇人口发展最快的是原先城镇化水平较低的地区,尤其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内蒙古、新疆、海南、青海、湖北等省、区增幅均逾5倍,宁夏、贵州、广东、山西逾4倍,而东部沿海一般仅为1~3倍。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城镇人口分布的不平衡状况虽有所改善,但这种不平衡迄今仍然是很明显的。从大区来看,城镇人口比重较高的当首推东北,次为华北,再次为西北,而华东、中南、西南三大区仅少数省(广东、浙江、山东等)较高,大部分都较低。总的说来,中国北方城镇化水平明显超过南方,应该说这同农业自然条件和总的人口密度是有关系的。根据第四次普查,中国市镇人口比重最低的省、区依次为西藏、云南、广西和河南,其经济发展水平在国内均处于最下游。从二级行政区看,西藏的阿里地区(7个县)是全国唯一没有市镇人口的地方;西藏那曲地区的市镇人口比重为4.53%,山南地区为4.87%,在国内是最低的。在汉族聚居区,该比重最低的有陕西省商洛地区(5.20%)、河北省邯郸地区(5.30%)、甘肃省陇南地区(5.41%)和定西地区(5.65%)等。在普查时全国1914个县中,没有镇人口的只有82个,占总数4.3%,而此类县在第三次人口普查时有400多个,占总数的1/5。全国未设镇的县全部位于青藏高原的腹地或边缘,其中,西藏76个县中有45个,青海30个县中有19个,四川和甘肃分别有3个和4个。
表55还列出了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各省、区的市镇分布密度,其差异远较市镇人口比重悬殊。全国市镇密度最大的地区当首推珠江三角洲、沪宁杭甬地区、京津唐地区以及辽宁省中部,可以认为,它们已是初具雏形的城市连绵区。市镇密度在东部沿海达每1万平方公里25~75个,往西往北逐渐降低,越过东经113°,已降至20个以下;至东经105°,已降至10个;而越过东经101°,基本上都在1个以下。
参考资料:选自张善余编著《中国人口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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