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17945-2011最新的消防应急灯国家生产标准中6.3.1.2规定
【系统的时间不应小于90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11.1.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OO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这里指的是消防应急灯应用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参照应用的消防应急灯最小的应急时间;
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11.3.6 建筑内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 和《消防应急灯具》GB 17945 的有关规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中13.8.6及表格中对消防应急灯具明确规定了应急时间,即应急照明中的疏散照明应急时间≥30min;应急照明中的备用照明则分情况≥60min(航空疏散区域避难疏散区域)≥180min(消防工作区域);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11.1.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但是消防应急照明的产品国家规范要求是不少于90分钟。所以从实际来看,消防应急灯的照明时间一般会在90分钟左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
10.1.5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 1.5h;
2 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总建筑面积大于 100000m² 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 20000 m² 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 1.0h;
3 其他建筑,不应少于 0.5h。
但是消防应急照明的产品国家规范要求是不少于90分钟,不低于标称。
楼上各位说的,都是消防规范的要求。但按照消防应急灯具产品要求,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90分钟。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11.1.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什么!这是最权威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我就是设计院搞电气设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