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通过找房产部门协商或者其他渠道都无法解决,只能是到当地法院起诉了,要求法院判令开发赏出具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如果业主购买的商品房已经交付使用,但开发商拒绝开发票,或者故意拖延不给开发票的行为,可以及时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投诉,国税部门将会对开发商严肃处理。
房地产公司将不动产交付给买受人的当天作为应税行为发生时间。
即就是买房者交了预售购房款后,可以取得收据,但暂不能取得发票,只有等房屋交付时,才能拿到正规增值税发票。
交易法有规定,买家买东西,卖家必须给发票,这不仅是买家的凭证,也是国家税收的象征。
卖家不给发票一方面有可能是为了逃税,一方面有可能是不能开具发票,产品来源有问题.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用:
(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2) —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
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因此,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
开发商的做法是违法的,除了首付款的发票外,他们现在就可以给你开全额发票。如果不给,可以向所在地税务部门反应。
开发票的正常程序:
1、在付完首付款之后,开发商都会给购房者开一个首付款收据。
2、购房者从银行办理购房贷款,贷款放贷成功后,开发商就应该给购房者开一个全款发票。业主一般在办理完按揭半年后就可拿到发票。
如果业主在办理完按揭业务后,发展商没有出具发票,是违法行为。业主可依法索要发票,如果发展商执意不开发票,业主可以及时将详细情况写明,连同能证明自己已经取得贷款权利的相关资料(如收据、二联单、合同等)寄往市地税局举报中心。
扩展资料
现在,有权征收税费的机关有财政、国税、地税、海关及相关行业部门,财政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都用行政专用收款收据。国税、地税都归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管理,海关由海关总署垂直管理。国、地税负责工商税收的征收,工商税收基本上包括了对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企业和居民个人征收的各种税收。
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
普通发票的开具: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
这个事情怎么能在买房子的时候不办理呢?(先忍不住责怪楼主一下)
先列几个前提:
一:没有发票肯定是办不了房产证的
二:打官司的是最坏的打算,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赢的可能性太小。
其实这个问题也很简单,这明摆着是逃税行为,毫无质疑,他们的想法很简单,一个6年前的项目,财务上的和税收上、审计上的工作早早都完成了,能开发一个项目的开发公司,没有一点关系的话,根本搞不起来的,房地产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就是关系和资金。要因为一张发票让各职能部门再去查很难的,这是中国的现状,(先给楼主浇点冷水。)
给楼主的办法我认为有以下几条:
一:找消协(电话:315)和工商部门(电话:12345)予以配合解决。
房地产公司基本不怕任何人,就是怕政府部门,但是要看是什么政府部门,以上两个部门一般不会和开发商打交道,开发商大多和规划、土地、税收、银行、建设、五个部门打交道,他们的作用在于:和这类企业关系不深,可以获得“利益”,有解决类似问题的“热情”,他们的影响在于可以吊销你的营业执照、在报纸上定期发布黑名单,作为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
二:找平面或电视媒体予以暴光
一个典型的消费警视题材,媒体有热心管闲事,最好是记者走访偷拍。群众在媒体讨论,行政管理部门介入调查,所有的这些只要你打个新闻热线或发送一个电子邮件。不用你去,有人去找他。
三:找开发商协商
我想这一定是你最不愿意的了,但也许是你找错了人,找到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如果你时间够多的话)软磨硬碰,也许问题就解决了,很多打工的是:丫鬟带钥匙——当家不做主。与其和他们浪费时间不如去找能够解决问题的人,他们说老板在国外,怎么可能,开张发票都要老板来定夺的话,请他们来打工做什么呢?
四:请主管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帮助解决。
我不是怂恿你去做什么,也许你 闹的不够大,他们认为这个事情还不需要找老板报告解决,那就把事情闹大点吧,开发商怕着呢!找房产管理部门的人去找他们,看看是怎么回事。
备注:不管用什么办法,记得把和该房产有关的文字资料全部带上,比如收据、合同、交房时候的办理文字资料、物业费收据等等。
这种情况,如果要改变现状,只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为开发商不能出具发票或者是五证二书不齐全,或者购房款已另作它用无法提供发票,同时也逃避了国家税收.不论那一种情况,补回发票的可能性都不大,因此即使通过司法渠道,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的问题也难以解决.
从你提供的情况看,财务人员说:不行你就起诉吧.可见开发商也有司法解决的准备.在这种情况下,你要改变现状,只有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当然你要维持现状也可以,前提是开发商五证二书具备或者与房地产相关的证件具备.现将五证二书名称提供如下: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这种情况,如果要改变现状,只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为开发商不能出具发票或者是五证二书不齐全,或者购房款已另作它用无法提供发票,同时也逃避了国家税收.不论那一种情况,补回发票的可能性都不大,因此即使通过司法渠道,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的问题也难以解决.
从你提供的情况看,财务人员说:不行你就起诉吧.可见开发商也有司法解决的准备.在这种情况下,你要改变现状,只有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当然你要维持现状也可以,前提是开发商五证二书具备或者与房地产相关的证件具备.现将五证二书名称提供如下: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