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户口与澳门户口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明?

2024-11-28 07: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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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需准备的资料如下:
  1.身分证影印本及正本(如其中一方不是澳门人,须出示可证明其合法进入本澳的文件,例如护照正本及其影印本及入境纸);
  2.出生证明(俗称出世纸):
  如果是在澳门出世,并在民事登记局存有出生登记(系澳门出世的,都会有该登记),可以免除提交出生证明;
  如果是在中国出世,须递交中国出生公证书:
  在申领中国出生公证书的过程中,澳门中国旅行社有协办中国出生公证书,但前提是申请者必须有中国出生证明,所以你到中旅社申请中国出生公证书前,必须先弄到中国出生证明。
  而要取得中国出生证明,需要到本内地居住地的派出所补办,根据当初出生的户籍登记记录,并可以补发一张中国出生证明。有了中国的出生证明后,到中国旅行社补办中国出生公证书。
  其他国人的人士,须递交其出生国家或出生地法律所确认的出生证明。
  注意:出生纸提交的标准是以何处出生为准,不是以你持有甚么证件为准。例如双方均持有澳门身分证,但男方为香港出生,则男方需提交香港出世纸。
  3.单身证明:
  澳门居民
  非澳门居民
  4.鳏夫、寡妇或离婚证明。
  婚姻登记流程:当事人出示证件、证明→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登记,颁发《结婚证》。

回答(2):

涉外婚姻登记事项:
结婚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