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发票不见了,怎么补办啊?

2024-11-16 21: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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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补打电子发票,建议可通过关注并绑定“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点击我的用电>电费查缴>电费单详情>查看我的电费单>点击对应月份的电子发票>即可获取月份电子发票。获取电子发票以后通过普通的打印机即可打印出来。若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一般不提供补打。

回答(2):

  1. 如果是增值税发票: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 如果是普通发票,让对方复印一下他们的发票(记帐联),然后盖他们单位的章,就可以了。

回答(3):

及时到供电所申请要求给你复印样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到税务登记核对及办理相关手续,就方可抵扣税额和可税前抵扣。

回答(4):

发票不见了你可以拿着你的那个你有那个电表号码拿电表号去电业局重新

回答(5):

电费发票不见了的话,要补办的话,你要去电力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