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判给了孩子,抚养权在女方,男方还可以要回房子吗?

2024-11-23 0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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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双方如果是经诉讼离婚的,离婚纠纷的当事人只能是夫妻双方,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只能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进行判决,如果该房屋是夫妻婚内购买,只是登记在子女名下,并非将房屋赠与子女的意思表示时,房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法院判决房屋归哪方所有,如果双方均表示愿意将房屋赠与子女的,是双方达成协议的,法院会出具调解书等方式载明房屋归子女所有。正常情况下,离婚纠纷中,法院不能直接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判决给归子女所有。这仅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分割财产时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因为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并且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在审理抚养权时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判决抚养权的问题时和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所遵守的原则不一,这本身也是两个问题。不能以分割财产的让步作为争取抚养权的权利。更不能因为孩子的抚养权由谁直接抚养,房子就应该归谁所有,其次,如果是双方自愿将房屋赠与孩子的,更不能仅仅因为没有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即反悔。在考虑抚养权问题时,最基本是要考虑孩子的最大利益、考虑孩子的感受。

回答(2):

男方应该不可以要回房子。
法院既然已经判决,证据应该就是充足的,要推翻判决,必须证据充足。经上诉,上级法院受理后,认定证据充分,才可否定判决。
你即使上诉,也不会胜诉的。如果你证据充足,一审法院不会判你败诉的。

回答(3):

在法院宣判十五天之内不服判决可以提起上诉,过了时间就只能起诉了。
能不能要回要看你的证据或理由是不是被法院认可了。
法院认可就可以拿回,不认可就会驳回上诉的。

回答(4):

应无法要回,如你所述,经过判决,已经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产权已经是孩子的。

回答(5):

都离婚了,房子判给孩子,抚养权判给女方,男方要不回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