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下考试实行2次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取得《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需在主办方举办的连续两次考试中通过《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与《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下任意一个专业类别方可取得。例:2015年下半年仅报考《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并通过,2015年下未报考任何专业科目或报考未通过,2015年下半年《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成绩作废;如需取得证书,2016年需重新参加《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与《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下任意一个专业类别方可取得,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