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拒不执行判决,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可以,原来是规定只能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是后来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单位也可以直接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