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独生子女,我的父母都不在了,我结婚了,户口没有签走,我现在回来办土地确权,却没有我的地了,请问

2025-04-13 17: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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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他们的说法是错误的。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女儿与儿子是有同等的继承权的。
但是否有土地承包使用权,要看夫家所在地是否发包给你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如果你在夫家有承包地,那么娘家所在地有权收回。否则是不能收回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乡政府处理;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服,还可以到法院起诉。

回答(2):

只要身份证还是原住地,就有权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