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协商,不行就报警。
不好意思要求别人,从心理学上是一种客体关系:即内存的严厉不讲道理的父母和胆小怕事的孩子。你小时父母应该是严厉不讲道理了,长大后,形成了这种对人的方式,不敢和人提要求,把别人当父母,自己当孩子。
小时候这种方式可以起到防御作用,使自己免受更大分割。
但是长大了,是有能力了,还这样,对自己则是严重的伤害。
不断暗示,自己大了,是有能力的人了,可以和别人协商,甚至对抗!
子曰: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德报德,以直(对等)抱怨!
邻居音响影响过大,影响休息的,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向当地环保局举报其违法行为。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 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 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事情要一分为二,要看时间段如果上午9-11点,下午3-7点,不是过大的声音根本不算是扰民。最怕的是没有音乐细胞的人,一听到音乐就很反感。这类人就让他们告去吧,根本也告不赢的。
个人看法:
看时段,要是大半夜还那么吵,先提醒协商。不理的话录证据报警。
要是比较早响音响,可以的话跟着听,实在不行还是去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