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要问的应该是“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而不是“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现金”吧。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应当包括:
(1)捐赠现金收入。
(2)罚款收入。
(3)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应根据现金科目的借方数额与“资本公积”、“营业外收入”、“其他应收款”等科目的贷方记录分析填列。
计算公式:收到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收益等除外)+“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租金除外)的减少净额+“其他应付款”(押金、现金溢余)的增加净额
希望采纳
“收到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目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流入,如罚款收入、逾期未退还出租和出借包装物没收的押金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