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够两岁离婚 女方无经济能力抚养 可以给男方么

2024-11-17 16: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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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双方协议孩子抚养权的变更,达不成协议,可以由女方主张增加孩子抚养费,
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起诉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回答(2):

首先不够两岁,一般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提供抚养费。不过这些都可以协商,如果协议无法做到,那就起诉,证明你没有经济能力或者身体不好,无法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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